公告

【考試】10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自100年11月15日起至24日受理報名

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

學校與社區生活

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學生自治實施原則及步驟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依照議事規則,開班會應選出主席主持會議。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,而老師除了提示會議規則外,依學生自治原則,不表示意見,也不加入表決。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 議案表決的順序:提案->附議->充分討論->表決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多數決的原則來表決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多數決原則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多數決的重要性:多數決是民主社會中最常用的表決方式,當團體決定某件事務或推選代表時,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依據,避免由少數人控制團體造成團體內部的爭執不安。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多數決的方式:
相對多數:決定者多數同意,沒過半數亦可。
絕對多數:決定者半數以上之同意,始能做成決定。
加重多數:決定者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同意。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議過程的維護:
權宜問題:對於議場偶發之緊急事件,足以影響議場全體或個人權利者,得提出權宜問題。如:議場發生喧鬧,妨礙出席人之聽覺,出席人得提請主席制止。
秩序問題:對於議場進行中發生錯誤,或其他事件足以破壞議事秩序者,得提出秩序問題。如:發言超過議題範圍,出席者請求主席制止之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區生活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區與社區意識
1. 社區的意義:居住在某一地區的居民,由於共同居住在某地的地緣關係,而產生社區意識,經由互助合作而自然形成的地區性組織。
2. 社區是一個生活的環境,也是民眾公共生活最基本的單位。包括行政區及這個區域附近的經濟、文化或族群的共同圈。
3. 社區意識:社區成員對社區的認同感,此種認同往往是社區經營成敗的關鍵。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區參與
1. 意義: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社區中的公共事務,以營造一個美好的居住環境。
2. 重要性:培養對居住地區的認同感,並提升社區的生活與居住品質。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區營造
1. 意義:透過重建地方文化產業的方式,凝聚社區意識,建立社區成員對於社區事務的參與感,進而願意挺身而出,規劃出自己社區的願景,以營造一個新的社區,新的社會人。
2. 方式:
(1) 整體規劃出不同類型的計畫項目,彼此相互支援,總體的效果便會浮現。
(2) 結合政府相關部門、社區文化工作者、民間社團及社區民眾共同協力推動。

3. 目的:
(1) 讓居民能更開放思考社區營造的無限可能性與靈活性。
(2) 社區居民藉由社區營造活動,熟悉公共事務,經由開會討論,決定一些公共議題,展現民主社會的特質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社會互動方式
合作:個人的力量有限,許多事無法獨自完成,需要依賴與他人合作,並透過社會的分工,才能實現個人或社會的目標。
競爭:為了爭取社會上的有限資源,或實現個人的目標,分出優劣勝負,以期實現自我的欲望。分為良性競爭(可激發潛能)惡性競爭(兩敗俱傷)
衝突:個人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,有時會因彼此的理念與立場不同而發生衝突,會導致吵架、打架,甚至戰爭。但適時進行溝通與協調,將有助於團體的和諧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團體取向:
工作取向:1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          2慈濟基金會
          3董氏基金會
關係取向:各種宗親會、同鄉會、校友會

六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民團體法的團體分類:
職業性團體:中華電信工會、臺北律師公會、麻豆鎮農會、東港鎮漁會等。
政治性團體:中國國民黨、民主進步黨等。
社會性團體: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、董氏基金會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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