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 號 | 名 稱 | 用法 | 舉例 |
。 | 句 號 | 用在一個意義完整文句的後面。 | 公告○○商店負責人張三營業地址變更。 |
, | 逗 號 | 用在文句中要讀斷的地方。 | 本工程起點為仁愛路,終點為…… |
、 | 頓 號 | 用在連用的單字、詞語、短句的中間。 | 1、建、什、田、旱等地目…… 2、河川地、耕地、特種林地等…… 3、不求報償、沒有保留、不計任何代價…… |
; | 分 號 | 用在下列文句的中間: 1、並列的短句。 2、聯立的復句。 | 1、知照改為查照;遵辦改為照辦;遵照具報改為辦理見復。 2、出國人員於返國後1個月內撰寫報告,向○○部報備;否則限制申請出國。 |
: | 冒 號 | 用在有下列情形的文句後面: 1、下文有列舉的人、事、物、時。 2、下文是引語時。 3、標題。 4、稱呼。 | 1、使用電話範圍如次:(1)…… (2)…… 2、接行政院函: 3、主旨: 4、00部長: |
? | 問 號 | 用在發問或懷疑文句的後面。 | 1、本要點何時開始正式實施為宜? 2、此項計畫的可行性如何? |
! | 驚歎號 | 用在表示感嘆、命令、請求、勸勉等文句的後面。 | 1、……又怎能達成這一為民造福的要求! 2、來努力創造我們共同的事業、共同的榮譽! |
「」 『』 | 引 號 | 用在下列文句的後面,(先用單引,後用雙引): 1、引用他人的詞句。 2、特別著重的詞句。 | 1、總統說:「天下只有能負責的人,才能有擔當」。 2、所謂「效率觀念」已經為我們所接納。 |
| | 破折號 | 表示下文語意有轉折或下文對上文的註釋。 | 1、各級人員一律停止休假-即使已 奉准有案的,也一律撤銷。 2、政府就好比是一部機器-一部為 民服務的機器。 |
…… | 刪節號 | 用在文句有省略或表示文意未完的地方。 | 憲法第58條規定,應將提出立法院的法律案、預算案……提出於行政院會議。 |
() | 夾註號 | 在文句內要補充意思或註釋時用的。 | 1、公文結構,採用「主旨」「說明」「辦法」(簽呈為「擬辦」)3段式。 2、臺灣光復節( |
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
標點符號用法表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