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每個人都會有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的日常需求,我們通稱滿足這些需求的行為是「消費行為」,而從事消費行為的人就是「消費者」。
2. 從事消費行為,是要使自己的各方面需求得到「滿足」,讓自己獲得快樂、幸福。
3. 機會成本的意義:在某一個時點,任何人往往都有一種以上的選擇機會,但卻只能擇取一種為之,於是放棄了其他的選擇機會,機會成本即是擇取此種機會所花費的代價或遭受的損失。
4. 選擇的機會在其他條件都相同下,在所有放棄的機會中報酬最高的一項即是「機會成本」。
5. 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」,這句話最能生動的說明從事任何一種消費行為,都必須「支付代價」。
6. 既然消費行為都必須「支付代價」,我們就必須思考幾個問題:
(1)怎樣「取得消費品」?
(2)「如何選擇」消費品?
(3)「消費和儲蓄」如何平衡?
(4)「購買到瑕疵品」怎麼辦呢?
(5)選取「機會成本最低」的機會。
7. 將一種資源用於一種途徑,勢必放棄這種資源可用於其他途徑的機會。這種選擇一種途徑所花費的代價或遭受的損失,稱之為「機會成本」。
8. 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,為求最大的幸福與快樂,我們要選取「滿足程度最高」的產品去消費,這種選擇就是選取「機會成本最低」的機會。這也是「消費者的最要選擇」。
9. 需求法則的意義:消費者在所有其他條件,例如擁有的所得都不變的情況下,當某一種消費品的價格上揚,消費者對此消費品的購買數量減少;價格下跌,對此消費品購買數量增加的一般性現象。
10. 消費行為:所得、偏好、價格。
11. 十五歲國中畢業=準備期=借用資源者
12. 儲蓄的目的是為了「未來的消費」。
13. 不幸買到瑕疵品,也可以向商店要求更換或退貨;萬一商家缺乏解決誠意,我們更可以向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。
供給與需求的關係
數量 | 市場狀況 | 產品價格 | 消費者購買量 | 生產者供給量 | 例如 |
需求超過供給 | 產品缺貨 | 上漲 | 減少 | 增加 | 颱風過後蔬果供給短缺,價格提高 |
供給超過需求 | 產品過剩 | 下跌 | 增加 | 減少 | 百貨公司週年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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